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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一)
徐美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基本情况

  湖南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且多民族聚居的省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异常丰富。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少数民族遗存的土著巫傩文化遗产和秦汉以后本土文化融入中原文化形成的汉文化遗产两大部分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重要任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文化生态环境建设有着重要意义。这次普查是我国21世纪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资源普查。湖南省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办社图发2005)21号)的总体要求,下发了《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査工作的通知》,并从2006年底率先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试点,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

  2009年3月根据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取得的普查工作经验,在自治州召幵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同时举办了全省各市州县近200人参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培训班。经过4年多的努力,全省各地根据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普查工作稳步展开并有序推进。至2009年底,全省基本完成普查任务,并取得了喜人的阶段性成果。通过普查,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到了全省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虽、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等,为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供了可靠而科学的依据。湘西自治州、郴州、常德等地方在实践中还探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文化厅组织专门力蛍于2009年11月中下旬已对全省十四个市州及部分县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进行了评估和验收,较好地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全省非遗工作者历经近四年多的艰苦努力,行程数万里,基本完成了全省14个市州、113个县(市、区)的普查。初步统计,全省社会力屋参与人数71751人,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979期,参与人数24676人次,投入普查经费1335.778万,投入普查设备电脑641台,照相机572台,摄像机260台,录音笔219其他74件,普查广播电视宣传2653次,简报535期,报刊报道851篇。全省出动普查工作人员8497人,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知情人会议7579次,走访传承人28424人次,调查项目数29162个,收集实物19531件,登记实物19233件。撰写调查报告362份,项目录像4001/小时。照片154664张。文字记录44705.55万字。电子资料4643.41G。录音28872.62小时,摄像39494.22小时。此次普查基本完成了国家对普查成果资料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一是纸质档案,全省共编纂文字资料4710册,其中编赛市级普查成果汇编本254册,县级汇编本4424册。其它相关资料32册;二是电子档案,所有普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全部录入电脑,对录入数据的电脑实行专人管理;三是照片档案,普查对两万多个项目进行数码照相,共拍摄照片十万余幅;四是音像档案;五是实物档案。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

  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底蕴深厚。特别是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琳琅满目.原汁原味,独具民族地域特色。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截至2009年11月底的初步统计,共有资源项目29162个。这些项目包括民族语言、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传统医药及其它17大类。总体资源状况如下:

  1、民族语言

  语言识别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记载史料的工具,是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民族语言是一个民族特有的思维、认知能力的体现,记录着这个民族走过的漫长历史道路。语言是文化特征的基础,语言多样性是文化多样性的基础。湖南各民族语言记录和承载着本民族先祖创造的优秀文化,凝聚着本民族的集体智慧。湖南各民族语言的存活状况,直接影响着湖南优秀传统文化的存活与传承。通过保护湖南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巨大的民族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

  湖南省民族语言普查大体分布:长沙市3个,湘潭市1个,张家界市25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个。

  湖南民族语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汉语、土家语、苗语、瑶语、侗语以及其演变而来的各种方言。汉语方言分布在全省个地,少数民族语言主要集中在湘西地区,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各县区、张家界各县区、邵阳市的部分少数民族县区以及永州的少数民族县区。人们通过民族语言了解,认识本民族的来源、流变、发展和社会、经济、文化及生产、生活方式等。重要的少数民族语言有土家语、苗语。但湖南少数民族语言均没有文字,仅靠口耳相传。  

  土家族将自己民族的语言,称其为“毕兹萨”,意即“土家语"。土家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土家族支(李锦芳:《中国濒危语言研究及保护策略》,《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土家族语言分为北部方言和南部方言。北部方言语言变化不大,各地均能通话。如龙山土家语属北部方言,有12个声母、25个韵母和4个声调,其语词有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里词、代词、副词、叹词、介词、连词、助词、象声词等11类。基本词序是主语+谓语、主语+宾语+谓语两种。南部方言其语音、词汇与北部方言差别较大,其基本特点是:有声调,无复辅音,复合元音较多,辅音韵尾较少,词汇以复音词占主导,句子基本语序是主+谓、主+宾+谓的结构形式。古代土家人一直使用本民族语言作为交流交际工具,随着文化、教育、交通、经济的不断发展,两百多年来,土家族与汉文化关系曰益密切,使用土家语的地区和人数不断缩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将土家族语言列为濒临灭绝的语言之一

         

  苗语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丰富发展,现 在已成为我国多彩优美的语言之一。苗语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 语支苗语东部方言。湘西苗语又可分为东部和西部两个次方言。东部次方言又分为三个土语:南部土语、中部土语和北部土语。西部 次方言又分为两个土语:东部土语和西部土语。东西两个次方言在语音上有一些差别,但在语法上的区别很小。

  2、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是人民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人们可以从民间文学中窥见人类历史发展的脉络。流传的民间文学主要有民间故事、传说、歌谣、歇后语、谜语。这些民间文学 有的来源于当地人民生活,有的来源于当地历史事件。同时,在生产生活中又流传出与其相关的故事、歌谣和谚语,不断流传至今。湖南的民间文学是湖南人民千锤百炼而流传下来的集体创作的智慧结晶,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这些民间文学如流水般地在湖南人的口中、记忆里一代一代地流传。其分布区域很广,覆盖 全省各市州,湘西、常德两地最为丰富且较有影响。在长期的口头 流传和资料整理过程中,已形成多种版本,但万变不离其中,大同小异。

  湖南省民间文学普查大体分布:长沙市1065个,株洲市73个,湘潭市27个,岳阳市291个,常德市560个,益阳市355个,衡阳市 565个,郴州市2549个,永州市90个,娄底市58个,邵阳市22个,张家界市78个,怀化市468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6789个。

  湖南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苗族古老话、苗族歌 谣、土家族梯玛神歌、土家族山歌、土家族哭嫁歌、土家族挖土锣鼓歌、苏仙传说、刘海砍樵传说、嘉山孟姜女的传说、桃花源传说,还有许多民间故事、民间谚语、谜语、民间小调等。这些民间文化遗产包罗万象,涵盖了丰富的社会生产、生活内容,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深厚根源,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里的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虽的民间歌谣、民间故事反映了湖南人崇尚正义、热爱自由、追求平等的朴素的人生观、社会价值观、审美观,表达了湖南人世代祈求幸福、平安、财富和健康的美好愿望。在一定程度上,也帮助人们形成了淳朴、友善、热情的民风。这些 民间口头文学表述形象生动且多带有一些传奇与幻想的浪漫色彩。其中苗族古老话是湘西苗族著名的长篇古歌,也是苗族特有的口碑文献。其形成历史悠久,内容极其丰富,涵盖了苗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内容。形式上采用了对仗句的韵文体句式,通过历代苗老司(苗巫师)的口碑相传一直流传至今充分证明了苗族是一个古老而有极大创造力的民族。古歌篇幅巨大,内容浩瀚,形式独特,对研究苗族古代历史文化、社会政治、宗教 信仰、语言文字以及苗族生存哲学等方面的发展演变都有重要的价值。土家族梯玛神歌是由土家族巫师“梯玛”在祭祀活动中传唱的 祭祀古歌,也是一部土家族珍贵的民族史诗。它不仅有大蛍的祭祀 内容,还传唱开天辟地、人类来源、民族迁徙以及社会生产生活等,内容极其丰富。在表现形式上独特多样,有讲有吟,有歌有 舞,还有各种服装、道具、法器的配合使用,形成诗、歌、舞、乐 相结合的庞大艺术载体。

  湖南的民间文学多数没有固定的传承人,多为民间世代口口相传,且分散凌乱,此次普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多为多方收集整理所得。有的民间文学虽然有固定的传承人,但这些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集中在50-90岁之间,传承情况不容乐观,传承大多处于停滞阶段,没有固定的学徒和接班人。

  3、传统音乐  

  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出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情感、意志、力虽、幻想和追求。中国传统音乐由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四部分构成。其中民间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戏曲音乐和说唱音乐;文人音乐包括古琴音乐、诗词吟诵调、文人自度曲;宗教音乐包括佛教音乐、道教音乐、基督教音乐、伊斯兰教音乐、萨满教及其它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包括祭祀乐、朝会 乐、导迎及巡幸乐、宴乐。湖南是个多民族省份,许多民族能歌善舞,甚至是达到了饭养身、歌养心的境界。传统音乐在全省分布较为广泛

   

  

  湖南省传统音乐普查大体分布:长沙市110个,株洲市273个,湘潭市6个,岳阳市30个,常德市107个,益阳市422个,衡阳市265个郴州市1203个,永州市32个,娄底市3个,邵阳市39个,张家界市167个,怀化市312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556个。

  湖南民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桑植民歌、靖州苗族歌鐾、澧水船工号子、土家族打溜子、湘西苗族民歌、麻山锣鼓、新化山歌等。其中汉族以嘉禾民歌具有代表性。嘉禾民歌中的嘉禾伴嫁歌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以反映妇女婚嫁习俗为主要内容。其旋律优美,地域风格鲜明,调式、调性变化巧妙,曲式结构灵活多样。节拍交替自由而自然,有一套完整的演唱形式,无论在音乐、文学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是汉族民歌中研究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等特别是研究女性历史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意义的民歌。

    

  

     

  湖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产生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民间音乐历史源远流长而且丰富多彩。其中宫廷音乐、文人音乐主要集中分布在长沙一带,宗教音乐主要集中分布在长沙、衡阳及南岳衡山一带.湖南民间音乐资源极其丰富,遍布全省。宫廷音乐包括各类祭祀乐、凯歌乐、朝会乐等,如厲于长沙市的浏阳祭孔古乐,是浏阳文庙祭祀孔子的专用乐舞.历史上曾名动天下与山东曲阜孔庙祭孔古乐齐名,有“国乐古礼在浏阳”之誉,浏阳由此而得“南方礼乐中心”之称谓。文人音乐包括古琴音乐与词调音乐。湖湘古琴历来占有重要位置,宋代的潇湘水云就产生在本省,前北京古琴协会会长查阜西和沈阳音乐学院前著名教授颜梅桀都是曾经在湖南从事琴学活动的著名学者宗教音乐包括佛教、道教音乐,但这次普查收集较少。民间音乐主要表现为民歌、歌舞、说唱、戏曲、器乐。民间音乐的体裁、形式、风格多样、内容丰富。特别是在传流民歌中,表现男女间互表爱慕之情,或思念悄人、爱人或叙述婚姻的痛苦,感情纯朴真挚的民歌尤为丰富。民间音乐一般为口头产生,口头传授,相对其他类别项目传承状况稍好。

  少数民族民歌以土家族和苗族民歌为其代表。其湘西土家族民歌是我国土家族地区唯一用土家语言演唱的传统民间歌曲。土家族能歌善舞,世代口头相传的传统民歌演唱,是土家族最喜爱、最简便的艺术演唱形式。传统曲调有山歌、摆手歌、梯玛歌、风俗歌、生产劳动歌、小调等。苗族有“苗家住在髙山坡,苗家人人爱唱歌”之说。苗族民歌有“五腔十调”。《高腔》高亢激越,优美动听;《平腔》悠扬悦耳•婉转流畅;《讫佬腔》类似讫佬族情歌;有高亢婉转的一句式《飞腔》;还有既抒愦又激越、既粗犷又优美的叭固腔。“十调”有接亲拦门调、送亲调、吆嗬调、情歌调、工夫调、儿歌调、哭腔调、老司歌调、扛仙歌调。其演唱方法十分独特。

  器乐以打击乐为较为普遍。钹、锣、马锣等,组合灵活,打法多样,在演奏时,各操一种乐器,配合默契,节奏紧密,互相照应,相得益彰。管乐有咚咚喹、牛角、野喇叭、土笛、唢呐、双管竹唢呐、海角、竹笛、长号、樁皮号、琵琶、牛腿琴、三弦、仗鼓等民族乐器,也都各具特色。

  4、传统舞蹈

  传统舞蹈是中国一部灿烂的动作语言历史,它诞生于原始时代,并在历代不断发展,整合和壮大,形成中华民族舞蹈所具有的讲究线条之美、姿态造型之美、非凡技艺之美、善用道具之美等独特艺术风格。而且它不是尘封的古物,不少传统舞蹈作品保留至今天,仍然充满生命力,载负着独特的内涵,发出古典艺术特有的光芒,向现代人吐露中国深层文化的点滴,成为创作新舞蹈的活泉源。湖南省内的56个民族都拥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舞蹈形式,各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且与他们的劳动、生活、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怀化、邵阳、永州等少数民族地区,舞蹈活动更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不管是农闲时节,还是在婚丧嫁娶、迎神赛会之时,人们都会举行歌舞活动。汉民族主要以龙狮舞为主,少数民族以祭祀、仪式舞为主。民间舞蹈的内容题材十分广泛。

  湖南省传统舞蹈普查大体分布:长沙市11个,株洲市57个,湘潭市3个,岳阳市11个,常德市67个,益阳市24个衡阳市29个,郴州市286个,永州市33个,娄底市11个,邵阳市13个,张家界市50个,怀化市71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55个。

  湖南传统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土家族摆手舞、湘西苗族鼓舞、湘西土家族茅古斯舞、江华瑶族长鼓舞、南县地花鼓、张家界高花灯等,还包括生活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如生活习俗舞蹈就有龙舞、獅舞、苗族鼓舞、跳花舞、芦笙舞等。随着时代的变迁,苗族鼓舞己成为苗族人民最喜爱的舞蹈艺术形式。湘西苗族鼓舞的种类多达几十种,常见的有:花鼓舞、猴儿鼓舞、女子单人鼓舞、男子单人鼓舞、团圆鼓舞,或风趣诙谐,或轻盈柔软,或豪放刚健,或含蓄抒情。苗族鼓舞因形成的历史久远,对研究苗族的历史、战争、宗教、迁移、生产、生产、爱情、民俗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又如宗教信仰舞蹈有土家族茅古斯舞、土家族铜铃舞、苗族接龙舞、司刀绺巾舞等。生产习俗舞蹈有采茶舞、文武茶灯、梅山舞、挑葱舞、采桑舞、捞虾舞等。其中湘西土家族摆手舞是最具土家族民族特色及古老风俗的舞蹈。它产生于土家族祭祀仪式中,集歌、舞、乐、剧于一体,表现开天辟地、人类繁衍、民族迁徙、狩猎捕鱼、刀耕火种、古代战事、神话传说等广泛而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土家族茅古斯舞是最古老的舞蹈,中外专家称“是中国民族舞蹈的最远源头"。它产生于土家族祭祀仪式中是一种具有人物、对白、简单的故事情节和一定的表演程式的原始戏剧舞蹈。江华瑶族长鼓舞是瑶族有代表性的民间舞蹈,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色彩,动作屈膝,稳健有力。在整个长鼓舞动作之中,不论是高桩、矮桩,还是行进、跳跃,动作都必须在两膝弯曲的情况下进行。瑶族长鼓舞是瑶族人民宝贵的艺术遗产,是瑶族千年历史的活化石,是瑶族人民智慧的结晶。

   

  

   

  

  特别是龙舞也叫舞龙灯。原本是属汉族独特的娱乐性集体舞蹈,而如今少数民族也有了舞龙灯的习惯,全省普遍盛行。每逢盛典、欢庆丰收、逢年过节,必舞龙灯。俗语云:除夕的火,十五的灯,所以这也是自古以来的风俗。龙灯分为布龙、摆龙、文龙、武龙、火龙、水龙、板凳龙、草龙、板板灯龙等。布龙多为7—11节,参加人数多至数十人。布龙分为龙头、龙腹(龙中间部分俗称龙把子),龙尾三部分均用竹蔑编织。各节均有舞龙者持柄而舞。龙头用皮纸裱糊、彩绘、上油,龙腰龙尾均以色布串联(俗称龙被)上绘鳞片。龙舞艺人一般着便装,也有穿彩服者。起舞时盘旋翻腾,节奏徐缓.大鼓大钹气势磅礴。龙舞的套路特别多(俗称扎架子,使人看得眼花缭乱。夜间舞龙时,在每个龙把子里点上一蜡烛,舞时别有一番风味,这就叫火龙。至于摆龙.大致与布龙差不多,主要是龙头做得较大,节数也在18节以上。张家界的文龙是龙头大,龙身粗壮,_般由15至17节组成,舞龙时较之文雅,花样独特。武龙是龙头较小轻便、快捷,龙身细而炅活,一般由11至13节组成。舞姿轻快威武,伴有吆喝声,爆竹声不断,舞姿花样众多,有“二龙戏珠”“双龙出水”“绞丝盘龙”“鲤鱼跳龙门”“金鳝卧泥”等。火龙是龙嘴吐火,龙身置烟花燃放,一般在乡村庙会、古历三月初一玩耍。水龙平时不用,只在特殊环境下舞,每逢久旱无雨时,水龙出动。舞龙人赤膊上阵,龙身只有骨架,没有豪华装饰,每经过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必备好盆桶盛水向龙身泼洒,不放爆竹,只有吆喝声,以水代爆。泼洒的水越多,则表示这户人家求雨心诚。草龙是在每年秋收后,乡民用稻草扎成草龙在田间玩耍。龙头用稻草编织,龙身用稻草扎成小捆连结而成灯把用竹杆代替舞完后于田间焚烧,祈求来年丰收。板凳龙是用农家平常坐的高板凳饰上龙头、龙尾,由三人舞玩,前一人.后两人,舞法独具特色,一般在庙会、家庭喜庆时用。其传承和发展状况较好。

  狮舞,有单狮独舞、双獅对舞,无弦乐伴奏,只需锣鼓击节,演员由三至六人组成,一人玩珠,二人舞狮。玩珠者腿腰功夫要好,能翻筋斗,一般由儿童担任,有文狮、武獅之分。文狮:在地上翻滚跳跃,踩球戏珠。武狮:轻巧灵活.四五张方桌依次叠上,舞狮者上下攀越,惊险优美。其传承和发展状况也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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