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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四月八节
苗族四月八节
    “四月八”节是苗族人民聚会欢庆的重大节日。流传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铜仁地区、重庆市秀山县等地。

    石启贵在《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一书中记载:“四月八日,苗乡节日,一班男女群喜看之。此为苗乡集会之一种,乾州中黄乡所属之家庭例行此举。是日毫无其他设备,仅是比赛唱歌之优劣,有吹喇叭,以角胜负者。在旁观听之人亦多,赞声掌声较为欢腾。老少踏青游乐。或坐或立,或蹲或卧,任其自便,凡有新装异服,均穿示众以炫富豪。有男女青年,每藉此日,约为佳期……”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苗族人民的要求,于1981年5月3日作出批示:“同意农历四月八日为苗族传统节日。”从此,湘、鄂、渝、滇、黔及在京的苗族同享“四月八”节日的欢乐。

    苗家“四月八”节源于苗族祭祖活动。即请求列祖列宗保佑子孙幸福,祛邪避灾。随着时代的变迁,苗家“四月八”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已成为集民俗、音乐、舞蹈、服饰等多项表演为一体的盛大节日活动。

    关于苗家“四月八”节还有一个传说。古代有一个名叫“亚宜”的苗族首领,领导苗民向统治者进行斗争。他曾组织各寨苗族头人在现在的“喝血坳”地方喝鸡血,发誓共同联合对敌,战斗到底。并约定四月八日在某山头聚众起义。起义后,义军连连获胜,一直打到了四川、贵州。第二年的四月八日,亚宜不幸战死在贵阳市的喷水池附近。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位民族英雄,便于每年的四月八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追思亚宜的业绩,为战死者扫墓。清代乾嘉苗民起义后,统治者禁止湘西苗族人民举行这一活动,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个极其有意义的传统节日。后又由于种种原因,苗家“四月八”节被禁多年。

    1987年,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民委批示,下发“恢复苗族传统节日四月八活动”文件,州人大颁布了《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包括苗家“四月八”在内的一切民族民间岁时节庆列入重点保护内容。

    苗家“四月八”节日的主要活动内容有赶歌场、跳苗鼓、跳月等。

    “四月八”节这一天,成千上万的苗族男女都要穿上节日盛装,从四面八方涌入歌场周围对唱苗歌。

    苗歌演唱几乎贯穿了活动的全过程。苗歌分为高腔、平腔两大声腔,内容涉及苗族社会生产生活、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风情习俗等各个方面,充分显示了苗族以歌传情、以歌叙事、以歌取乐的文化特点。

    苗鼓舞的表演也是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分为猴儿鼓舞,生产、生活鼓舞等类别,按参与人数的多寡又可分为单人鼓、双人鼓、多人团圆鼓舞等。鼓舞主要是在“跳月”时进行表演。

    一、赶歌场

    赶歌场,就是唱苗歌。按湘西苗族民歌声腔类别、特点,湘西民歌可分五大腔类:

    (一)高腔,是湘西苗族民歌最具特点的腔歌。旧时除“椎牛”可在家歌唱外,一般只在野外打柴或送客至村外时使用。属一段曲多段词的分节歌,抒咏性强,由高亢婉转的引子起唱,引子全系衬词,民间有的叫“帽子”,乐句短的叫“短帽子”,乐句长的叫“长帽子”,以引起大家的注意。旋律音程跳动大,常以8度音程上下跳进,节奏自由,假声演唱。新中国建立后,很少举行“椎牛”,但歌腔仍流传不衰,花垣县麻栗场石七姐、石美玉齐唱韶唔,曾多次参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电视台的电视演出。

    (二)平腔,是湘西苗族的通用歌腔,凡接亲、嫁女、诉冤说理、谈情说爱等场合都可以唱。叙事性强,曲调婉转动听,音域不宽,多级进,由上下句组成一段体、两段体、三段体和多段体的分节歌。常以短小的引子开头和用下滑音的拖腔结束。歌腔灵活性大,速度可快可慢,节奏可紧可散。

    (三)仡佬腔,是湘西苗族中仡佬苗的歌唱声腔。此腔流传范围较广,是湘西土家族、苗族、汉族进行交流的一种通用歌腔。一般用汉语演唱,研究发现,这种腔调与贵州水城仡佬族情歌的起腔极为相似。

    (四)飞腔,是湘西苗族中花苗(着花头帕)演唱的一种歌腔。曲体只有一个乐句,与贵州苗族飞歌的平腔结尾句非常相似。

    (五)叭固腔,是湘西苗族中最具特殊风格的一种歌腔,是一种独特的大小调交替的调式,因而曲调本身有刚有柔,个性很强。曲调既抒情又激越,既粗犷又优美,既含蓄又明朗,演唱力度的处理变化无穷。它的曲式结构完整,也是属于一段曲演唱多段词的分节歌。它的曲体是三句体(词也是三句体),歌曲前面有一大段引子,中间有插句体为连接,结束句若歌曲需要反复,也起到连接段的作用。

    此外,湘西苗族的平腔运用广泛,在不同的演唱形式及内容上,派生出以下一些常用歌调。

    (1)接亲调(对外拦门歌):这是一种男女二人齐唱、二重唱或独唱的苗歌调。苗族在接亲之日,常常请歌师来演唱。在主、客歌师进行对歌、盘歌之时,就用这种歌调演唱。男女分腔调,唱法上也各有不同。湘西各县苗族地区都流行。这种歌调,曲调幽雅,抒情味浓。

    (2)送亲歌调:这是苗族嫁女时演唱的一种苗歌,各个方面均和接亲歌调相同。不同的只是在歌调的名称上:一个是“送亲”;一个是“接亲”。

    (3)古歌调:这是一种古老的苗歌腔调。曲调粗犷、刚健。曲式结构复杂。歌词为长短句相兼,即用三字句、四字句、五字句或七字句相互配合组成。由于歌词结构不同,歌曲的形式也相应作适当的变化。

    (4)情歌调:这是一种只能在野外唱的情歌调。湘西苗区,特别是保靖、古丈、吉首、花垣、凤凰等县苗区最为流行。特点是:在歌词的引子当中,要加上一些称呼词头。如“嗨嗨——乃噢(即亲人哎)”,“嗨嗨角色噢”、“巩噢”等等,表达对象的身份。这种苗歌调曲调旋律性很强,起伏较大。它起歌较慢,在山野里演唱,有如山泉流水,婉转流畅,娓娓动听。若再加上木叶伴奏,歌调风味更加浓郁。

    (5)工夫歌调:这是一种干活时演唱的抒情歌调。古丈、花垣、吉首都有,以古丈最流行。所以古丈又把这种歌叫做“摘茶子歌”。曲调轻快幽雅,以6/8拍子出现。由上句组成曲体,而且一句前面加上一个衬词来演唱,很有特色。

    (6)儿歌调:这是苗歌当中最典型的儿歌调。捉蜻蜓歌的歌词形象生动,曲调活泼明快,曲式结构完整,是带有展开性的两段体的歌曲结构类型。

    (7)哭嫁调:这种歌调演唱起来非常悲惨。在演唱之时,先要进行一句道白(称呼),由此而发出悲哀的声音,然后才进入唱词。在进入唱词时,一般要先歌词的前二字为一组,再以后二字为第二组,最后以第三个字为结束组。每唱完一句都要在拖腔上以颤音结束。用两字一顿的演唱方法,用颤音吸气进行抽泣,又用称呼进入第三句,这样不断地唱下去。善用悲哀腔调进行演唱的歌手,能使满堂听众感动地得流下泪来。

    (8)老司歌调:这是苗老司演唱的一种歌调,它带有较浓厚的肃穆感。一曲多词,演唱时有强烈的节奏感。结构为四字句、六字句,或四、六交换配搭。演唱时,要用苗族乐器——竹柝和铜铃伴奏,以增强气氛,加深肃穆之感。

    (9)扛仙歌调:这种歌在演唱之前,必须先打一个呵欠,然后用凄凉的颤声先唱一个衬词作为引子,再用颤声来演唱歌词。因而使人感到惶惶不安,情绪凄惨,气氛肃穆。曲调上装饰音、滑音很多。歌唱者多半是随情节即兴作歌。曲式结构比较自由,上下乐句组成的曲体占多数。

    (10)赶秋打秋千时玩调:这是苗族在举行盛大的歌舞活动“吃牛”时演唱的一种歌调,曲式结构和演唱方法与“接亲歌调”相似,不同的是曲调更具有朗诵性,词的内容更有专业性。

    (11)韶萨贵州飞岭调:这种歌调,因为它流行于贵州省松桃县和湖南花垣县雅酉和民乐及凤凰县腊尔山一带,且以贵州地区为主,所以叫做贵州歌腔。这种苗歌,曲调简短,曲体只有一个乐句,因而又叫它为一句歌调。虽然是个乐句反复演唱四句体的词句,但听来并不感到单调或不满足,相反听起来感到的是完满和平衡。这也是此歌调的巧妙独特之处。

    二、跳苗鼓舞(与《苗族赶秋节》中的苗鼓舞相似,略)

    三、跳月

    清代隆次平《洞溪纤志》载:“跳月者,乃春月而跳舞求偶也。” “其父母各率子女,择佳地而为跳月之令。父母群处平原之上,子与子左,女与女右,分别于荫之下,原之上,相宴乐,烧生兽而啖焉,操口以不箸也,鹿呕酒而饮焉,吸管不以杯也。原之下,男则椎髻当前,缠以苗帕,袄不适腰,裤不适裤,裤袄之际,锦带束焉。植鸡羽于髻顶,飘飘然当风而颤。……女并执笼,未歌也,原上者与之歌而无不歌。男并执笙,未吹也,原上者与之吹而不吹。其歌哀艳,每尽一韵三叠,曼音以绕绕之。而笙节参差,与为缥缈而相赴。吹且歌,手则翔矣,足则扬矣,睐转肢回,首旋神荡矣。是时也,有男近女而女去之者,有女近男而男去之者,有数女竞争一男而男不知所择者,有数男竞争一女而女不知所避者,有相近复相舍,有相舍仍相盼 。回许心成,笼来生往,忽然挽结,于是妍者负妍者,媸者负媸者,媸与媸不为人负,不得已而后相负者,媸复见媸终无所负,涕以归,羞愧于得负者。彼负而去矣,渡涧越溪,选幽而合,解锦带而互系焉。相携以还于跳月之所。各随父母以还,而后议聘。”这些历史记载,反映了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自由形式。

    苗家“四月八”节相关制品及器具有牛角、司刀、铜铃、大小鼓、大小铜锣、长号、竹唢呐、木叶、钗等。

    苗家“四月八”节代表性传承人有吴腊保、龙英堂、石顺民、吴牛振等,其具体情况在《苗族赶秋节》中已列出,这里不再重复。

    苗家“四月八”节的主要特征有:

    1.群众性。四月八是苗族古代的盛大节日,参与苗胞盈千累万。

    2.民族性。四月八集歌、舞、乐为一体,无一雷同于其他民族,具有极其鲜明的民族特点。

    3.娱乐性。四月八活动时间长,内容丰富,使广大参与者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

    4.地域性。国内各地的苗族都有四月八的习俗,但在活动形式和内容上又各有千秋,显示出不同的地域特色。

    苗家“四月八”节的重要价值体现在:

    1.增强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

    苗族四月八节在历史上维系了苗族内部的团结,是苗族合族共济的黏合剂之一。四月八活动之时,苗族群众无不蜂拥而至,“小则附近寨落百十为群,大则聚集邻省苗人,盈千累万”(《苗疆屯防实录》)。通过四月八活动,广大苗胞有如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族教育课,从而增强了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振奋了民族精神和民族自豪感,维系了本族的紧密团结。在历史上,苗族人民利用四月八活动之机,展开了一场又一场反抗民族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斗争,推进了苗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2.人类学和民族学研究价值。

    湘西苗族四月八源远流长。苗族四月八活动,由来已久。湘西苗族四月八内容丰富。湘西苗族四月八活动含苗族古代哲学思想、历史状况、文化知识、生产生活习俗等各方面的内容,是一部名副其实的苗族古代的“百科全书”。保护和继承苗族四月八活动这一文化遗产,不仅有利于对古代苗族历史文化的研究,而且有利于对整个中华民族古代历史文化的研究。尤其是对原始宗教的研究有极大的参考价值。此外,还有利于对屈原作品的深入探讨等。

    3.民族传统教育的课堂。

    湘西苗族四月八思想性强,道德品位高,是苗族开展民族优良传统教育的极好课堂。在四月八活动中,讲述先祖战天斗地、改造自然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光辉业绩,讲述先祖们那勤奋简朴、团结互助、勇于开拓、不怕流血牺牲等众多的优良品德,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象生动,从而使得临场大众深受一次本民族优良传统的政治思想教育。因此,椎牛祭现场是一个苗族开展自身传统教育的极好课堂,理应得到切实的保护。

    4.文化传承的有益载体。

    湘西苗族四月八场面宏大、文化活动形式多样,是苗族聚会欢庆的重大节日。每遇苗家四月八,邻近成千上万的苗胞都要穿上节日盛装,从四面八方涌入歌场周围。其间,他们对歌跳舞,表演多种民族民间文艺节目。有的青年男女还借机交际谈心,联络感情,甚至谈情说爱,为构建新的家庭开辟了道路。

    总之,保护湘西苗族四月八节日文化遗产,有着重大特殊的历史价值、学术价值、教育价值和群众文化活动价值。

    2008年,苗族四月八节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吉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该项目的保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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