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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
苗族跳香
苗族跳香,源于湘西苗族最具代表性的祭祀舞蹈,是慑于自然不可抗拒的威力,为了缓解恐惧意识,祈求神灵的保护,而敬奉神灵的一种民俗活动。泸溪苗族跳香主要流传在县内的白沙镇、八什坪乡、梁家潭乡、洗溪镇、潭溪镇、小章乡、武溪镇及周边县域,还有古丈、吉首、花垣、凤凰及沅陵、辰溪等县市苗族聚居区,泸溪跳香白沙镇较为完整。
泸溪县古属楚地。楚人“重淫祀,信鬼神”,故巫傩文化盛行。苗族跳香,其历史渊源可谓久远。苗族先民们,慑于自然不可抗拒的威力,为了缓解恐惧意识,只能祈求神灵的保护,于是,便创造了神。从跳香敬奉的神灵来看,有360座木雕神像,分别是天王、地王、人王、谷王等诸多神像;还敬请三清三虚祖师八方神灵等。先民敬奉的诸多神灵,其主旨就是请神保佑,消祸禳灾。
东汉王逸在《楚辞补注》序中说:“……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舞以乐诸神。”从屈原的《九歌》记述的内容来看,祭祀的时间是秋天,祭祀的神和主持仪式的人等,与跳香的祭祀内容是相同的。由此可推断,跳香的程式,最迟在战国时期已基本定型了。否则,屈原就不可能写出《九歌》那样的传世名篇了。
由于农耕文化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跳香的程式在传承中也就不断完善和成熟,由初始期的求神发展、转变到娱神以至融进道教、佛教的相关内容,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新中国成立后,跳香被当作封建迷信活动而废止。此后,虽然再没有举行跳香活动,但农历十月,村民仍做香糍粑、香豆腐,一则自食,一则馈赠亲友。“文革”后,梁家潭乡芭蕉坪村首先恢复跳香活动。
泸溪苗族跳香,从农历九月中旬至十月中旬止,时间将近一个月。但做东的村寨,只跳一天或三天,因跳香的主角是老司,尤其是功夫高的名老司更是忙不过来,跳完这村跳那村,故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泸溪苗族举行跳香舞活动的隆重程度,不亚于过春节。
苗族跳香,亦是一项大型祭祀舞蹈,全过程以老司独舞(旋场)为主,其间加入多人舞和群舞。它和傩舞最显著的区别是:傩舞只一人至多二人;而跳香则是老司将多人舞、群舞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形成独特的舞蹈。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原来的只用独鼓一种打击乐伴和牛角发展到明清时,逐渐吸收了大锣大鼓、民间武术和辰河戏唱腔及唢呐。
《辰州府志》载:“十月朔日剪纸为衣,具备酒肴奠于坟茔……是月望日农家祀五谷神,曰降香……”,跳香主祭五谷神,同时敬奉傩公傩母,有的敬盘瓠辛女。跳香,一则庆祝当年五谷丰登,感谢各方神灵庇佑;二则是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驱邪祛灾、六畜兴旺、人丁安宁。
苗族跳香在跳香殿(又名丰登殿)内外进行。跳香殿设神台,家家户户把事先做好的香糍粑、香豆腐摆放在神台上。糍粑用糯米、粟米(象征金银)做成狗、牛、猪、羊、龟形状,还做小香粑叠放成宝塔状。
独舞:老司头戴五佛帽,身着天师袍,持绺旗、司刀、牛角拜请上天、五方诸神,口中念念有词,边诵边跳。其中还有发牒、请功曹等情节。念完请神口诀后,又唱又跳。唱词若干段,可长可短。唱完后吹牛角旋场。
此前,先由一老司表演“游船”。“游船”是用篾扎纸糊的船,长约三尺,宽约一尺,表演者或手托或肩扛,一边跳一边唱,唱毕,将游船烧掉,跪拜。
多人舞:发童子是跳香舞蹈最精彩的部分。发童子要父母、儿女俱全的人,可九人、十二、十五人。每个童子自备三节竹棍,交给老司灌法水后,退还童子,然后老司再将一碗清水放在神台上,掐诀念咒,诀印有大小金刚诀等四十九道。法事毕,将水让每个童子喝一口。此时,突然牛角、大锣大鼓齐响,全场为之一震,接着由掌坛师领众童 子走“三罡步”,跳“梅花格”。跳舞后,掌坛师便领童子旋场。
传五谷舞:传五谷舞是跳香舞的核心内容。各家各户跳传五谷舞祈求五谷神保佑,很自然地将傩戏中的《搬土地》融进传五谷之中。演土地菩萨的人,戴白胡子面具,手执拐杖,表演开荒种地、砍火畬、挖土、播种、锄草、收割等劳动动作。其中随便拉小孩或大人参加舞蹈。围观者学阳雀、牛、羊、猪、狗、鸡等动物的叫声,场面和谐而欢乐。土地边跳边唱,唱毕,把各家各户剩余的种子撒向群众,众人扯起衣襟接,接得越多越吉利,预示来年大丰收。传五谷后,土地领唱《十月农事歌》,众人帮腔。
群舞的人,有的拿梭镖、棍棒、锄头、扁担,模拟狩猎、劳动生产的动作。过往行人,尽可参加吃豆腐或跳舞,呈现一片欢腾的场面。
苗族跳香相关制品有绺旗、司刀、牛角;打击乐器有锣鼓、云锣;吹奏乐器有唢呐、长号等。
泸溪县苗族跳香的主持素以“天传天教、地传地教、人传人教”的老司为主角,世代传承的方式是口耳相传;而绺旗则是传承的重要证据,没有绺旗的老司不能主持跳香。因此,现已确定有绺旗的跳香传承人有:
杨世秀,男,68岁,白沙镇人,农民。
龙卫平,男,52岁,洗溪镇人,农民。
农堂平,男,67岁,洗溪镇人,农民。
龙明汉,男,79岁,洗溪镇人,农民。
杨家利,男,64岁,梁家潭人,农民。
杨家旺,男,51岁,八什坪文化站辅导员。
龚秀英,女,64岁,民间舞蹈艺人。
泸溪苗族跳香的艺术特征有:
1.泸溪苗族跳香具有宗教流派的兼容性。泸溪苗族跳香活动,兼容了佛教、道教、巫傩的相关内容;具有民俗的兼容性,兼容了劳动生产、狩猎、选种、祭盘瓠等诸多民俗事象;
具有器乐的兼容性,兼容了大鼓、大锣、唢呐、长号、云锣等器乐。
2.泸溪苗族跳香具有艺术形式和风格的多样性。其一是舞蹈风格的多样;其二是表现形式的多样:有歌(独唱、众人帮腔)、有舞(独舞、多人舞、群众自由舞),基本舞蹈动作有开荒、种地、砍火畬、播种、锄草、收割等;其三是祭祀程式的多样:因地区不同,有五部分、八部分、十二部分之别,但主题相同。
3.泸溪苗族跳香具有独特性。一套完整的祭祀程序中,有独特的情节;主祭五谷神,直接表现在独特主题上;跳香场所的独特:跳香殿,又名顺梁层,大门开在南山墙,与屋梁同方向,故名顺梁屋。
4.泸溪苗族跳香具有民众性。泸溪苗族跳香,一村或多村(联办)举行时,全村男女老幼全部参加;路过的行人、邻村的民众也参与活动。因其主题是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登丰收、人丁兴旺、地方安乐,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都愿图个吉祥,所以民众的参与性极广。
苗族跳香的重要价值:
1.传承中华文明。
泸溪苗族跳香,既承袭了楚文化的特色,亦突出地表现了农耕文化的思想意识。它在维持本民族的文化思想体系时,同时也吸收和融合了外来民族和外来文化,传承了中华文明。
2.荟萃特色民俗。
泸溪苗族跳香,融会了诸多的特色民俗。独特工艺的挑花头帕、围裙、游船和舞蹈特技等,体现了民族文化、民族心理和风俗民情。
3.维系民族精神的纽带。
泸溪苗族跳香,反映了当地人们崇尚自然、敬畏天命和对幸福、安康生活的执著追求及纯朴、勤劳、团结的民族精神,体现了独特的地域文化,传承着民族文化传统,具有极强的民族凝聚力,而成为维系民族精神的纽带。
2008年,苗族跳香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泸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该项目的保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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