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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夜故事
宜章夜故事
    宜章城关夜故事是有着近两百年历史的一种民俗文化活动,在每年春节初一至元宵节期间,将民间传说、神话故事、戏剧人物等定格于一个抬桌上。运用化妆、服饰、道具、布景和音乐等戏剧表现手法,对定格的人物进行装扮,然后由两人或四人抬起巡游,令人观其形而会其意。也有用马、轿、车、棚装扮的“走故事”,边走边表演,妙趣横生。故事巡游时,灯火通明,爆竹轰鸣,鼓乐喧天,热闹非凡,观者人山人海,万人空巷。宜章城关夜故事是城市文化和商贾经济的产物。其在产生、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中原文化特别是戏曲艺术的巨大影响。新中国成立前,夜故事在城关东关街和南关街的民间和商家中进行。

    13世纪中叶,朱元璋反元建明,中原战乱,南来北往的商队,为祈路途平安,也为避晦驱邪,以求生意兴隆,人财两盛。随行带着彭祖、妈祖、如来佛祖、观音、关公、财神等神、佛、天罡、星宿塑像。每到驿站便安好神像,摆上供品,点香、秉烛、烧纸钱虔诚供奉、祈祷。临行,又把神像收藏好,而有的把神像驮在骡马背上,有的请专人用背箱背着,大阔佬则用小轿子把神像抬着。宜章是楚、粤要道,宜章城关是水陆交通大驿站,也是货物集散地,往来商贾络绎不绝。加之,不少外地客商看中了宜章这块风水宝地,便在这里落户居住,繁衍子孙,居民物质生活相对富足。久而久之,这种背、抬、驮神像行走的习俗被精明的宜章人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承袭下来,再融合中原文化艺术的精髓,且日久成俗。每逢春节,人们抬着各式神像游村穿巷,走家串户,送财神、送好运好彩头,各家各户秉烛、烧香、烧纸钱、放鞭炮迎财神,迎吉祥红运。有钱的人还打发利市。清乾隆后,受戏剧的影响,如祁剧、湘剧等,把一些人们喜闻乐见的戏剧人物,用童男童女装扮起来,抬着游走。或单家、或几家、或房族、或宗族装演游展,各显其能。而东关、南关两街每年从正月初一到十五进行“斗”(比)故事,更是佳话不绝,妙趣无穷。受祭祀文化和商贾经济影响,夜故事演变成一种民俗文化。

    传统的夜故事,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保持原来的民俗、民风,在形式和题材上,有神话故事,如二十八宿、八仙过海、嫦娥奔月、天仙配、劈山救母、龙宫借宝、哪吒闹海、唐僧取经、牛郎织女、观音坐莲等;戏曲故事有桃园结义、孔明借箭、穆桂英挂帅、五虎平南、白蛇传、空城计、平贵回窑、打渔杀家等;民间故事有蛤蚌精、张古董磨豆腐、毛国尖打铁撬、西巴烂抖碓等;现代故事有刘胡兰、董存瑞、阿庆嫂、杨子荣、智取宜章等;还有时新故事,多是把十二生肖拟人化,随年而变,如亥年则有“金猪贺春”,午年则有“骏马奔腾”等。

    夜故事的制作,选好故事题材后,用戏剧手法将真人化妆、着装,然后造型,用抬架抬着“夜故事”游街走巷;也有化好妆的故事人物自行行走的。所需物品:(1)戏剧行头、服装、抬架(多为四方饭桌、马、板车、轿子或临时扎彩棚)等,加上简单背景布景;(2)火把(用于照明,现发展用直流电瓶作故事灯饰);(3)锣、鼓、钹、唢呐(现在发展用录音机等配音响效果)。故事、火把、鼓、锣、钹称为夜故事“三大件”。

    上述器具、制品除服装要根据故事人物专制外,其他都是取之于家庭之现有,量财而行。

    演员:抬故事因需要劳力抬着走,演员一般选用聪明灵活的童男童女或少年;如果用马、板车拖着走,或自行走动的则长幼不论。

    夜故事是一种简单、易为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故事主题、内容都是大众熟悉的,故事道具是现有现取、就地取材,故事服装则由缝纫师制作或购买成品。所以,只要有激情,稍有思维能力的人、稍有活动能力的家庭都可以“装夜故事”。何况城关人员见多识广。也就是说,装夜故事一看就会,无需专门拜师学艺,只要有人操心劳神就行。其承传方式也是一代接一代依照着往下传。不像其他专业手艺、艺术、武术等需专门传教。目前在世的夜故事老艺人有:

    李玉成  男  90岁  李继长  男  81岁

    宁美德  男  72岁  罗华喜  男  68岁

    吴统清  男  75岁

    目前夜故事制作、装演的部分骨干艺人有:

    李继灿  男  60岁  吴恒平  男  58岁

    吴陆九  男  55岁  张建国  男  46岁

    李回菊  女  52岁  李茂琪  女  62岁

    李东方  男  42岁  李继豪  男  48岁

    曹全安  男  55岁  张满茹  女  53岁

    刘普良  男  60岁  李冬佩  女  62岁

    吴绪松  男  62岁  黄素娥  女  45岁

    夜故事的衍生、演变、发展、传承,经朝历代,历史悠久,它与其他万事万物一样,与人们的思想、意识,与时代,与民俗、民风,与生产、生活诸条件和环境,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1.夜故事是民族宗教、信仰、思想意识的产物。千百年来,中华民族有个共同信仰,就是神、佛能保平安,能驱邪恶。这种思想意识在人们遭灾遇难、时运不济时特别强烈。元末明初,朱元璋反元,中原烽火四起,民不聊生,商贩们忧心忡忡,惶惶不安。于是借神、佛保佑来自安、自励、自奋,特别是长途商贩,以神、佛随行作护身符,于是为后来的夜故事构建了雏形。

    2.夜故事是时代的产物。明、清时期,处于君主统治时代,平民百姓生产、生活、生老病死,无所依靠,唯一的寄托就是求神保佑,唯一的信念就是神佛能为自己赐福惩恶。这种意愿,成为广大民众的共识。也就使这种抬着神佛游村走巷,挨家挨户迎春接福的行为,被广大民众接受,成为一种久传不衰的群众活动。其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各时期的时代特征都融入夜故事,推动、促进夜故事向前发展,使其由初时的单一神佛、祭祀内容,演变成带着各时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烙印的综合艺术。

    3.夜故事是商贾经济的产物。宜章城关地处南北交通的咽喉要道,过往客商云集、商贸发达、人们经济生活相对活跃,家庭收入高于其他地区,为夜故事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必备条件。是人们丰衣足食后精神面貌的展示,也是经济能力的展示。尽管夜故事具有群众性、便捷性的特点,但夜故事的制作展示都需要必备的财力和物力,没有一定的经济力量作支撑是不能产生,更不可能发展的。

    4.夜故事是民风、民俗的产物。在湘南,自古流传着“玩正月,游二月”和“正月玩,二月游(走亲戚),三月再出牛(生产)”的俗话。玩什么?古代最盛行的是庙会,自周朝以后,建庙宇成为祭神、祭祖的第一孝行。求神拜佛,还愿许愿,也不约成俗。自清以后,耍龙灯、狮子、社戏等成为百姓年节里“玩”的最好课目,演变发展起来的夜故事,也就顺理成俗,成为城关人每年从初一到十五的重头“玩”乐。如果不成为民俗,夜故事也就不可能沿袭至今。

    5.夜故事是生产、生活的产物。劳动创造艺术,艺术演绎劳动,这是人所共知的。原始的夜故事抬神像,是人们为保生产、劳动、商贸、生活平安而萌生出来的有意识行为。随着发展,人们把自己生产、劳动、生活中的“故事”装演出来供人欣赏,《张古董磨豆腐》、《西巴烂抖碓》、《毛国尖打铁》等故事,都是人们劳动的写照,它们为夜故事增添了乐趣,丰富了内容,不断促进夜故事向前发展。

    6.夜故事是文化艺术的再创作。1941年版《宜章县志》记载:“城市装演夜故事,清光绪初年最盛”。据考,清乾隆年间,湘中祁剧传入宜章,为人们喜闻乐见,学唱、学演者成风。许多剧目脍炙人口,如《打渔杀家》、《薛平贵回窑》、《薛仁贵征东》、《五虎平南》等,一时成为夜故事的主要题材,风行一时,以至有夜故事“清光绪初年最盛”的佳话。

    7.夜故事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旧时,县城东关街和南关街每年要“斗”故事,这个“斗”不是“斗争”、“角斗”,而是方言比赛的意思,还有“凑数”的意思。比什么?比质量、比数量、比幽默、比乐趣、比人才、比才智。从初一到十五,按甲子、乙丑推算,甲年由南关街先出故事,乙年由东关街先出故事,依此轮番。第一天,南关街出《姜太公钓鱼》,意即引诱东关街出场,第二天,东关街亮出《打渔杀家》,意即上就上,哪个怕哪个?然后,南关街出一台《薛仁贵征“东”》,接着东关街出的是《五虎平“南”》,如此演出,妙趣无穷。到正月十五元宵晚上,两街的故事“斗”(凑)起来联合出游,炮铳连天,热闹非凡。而城中的中夏街,既不从南关街也不从东关街。但是,东、南两街要“斗”赢对方,双方都要请中夏街的人帮忙。中夏街也就乐此不疲。群众智慧就出在这个“斗”字上,一是故事题材和内容,怎样才能“压倒”对方,这就需要文学创意,搜经掘典,出奇制胜;二是人才(故事演员)怎样才能比对方的漂亮、装演逼真,这就需要用戏剧手法化妆、着装,巧夺天工;三是怎样才能在形式上赛过对方,这就需要才智。你用脚走,他用桌抬;你用板车推,他用骡马驮;你乘轿子,他坐“撬”……绝招不尽。所有这些双方都绞尽脑汁,集思广益,出主意,献计谋。“斗故事”是夜故事的最大亮点,不仅趣味无穷,也悬念迭起,“明晚他会出什么呢?”正是这无穷的群众智慧的汇聚,使夜故事长兴不败,引人入胜。

    综上所述,夜故事是健康、有益、祥和、向上的民俗文化。夜故事从它的孕育、衍生到发展,都立足于民俗、民风的土壤,它表达了各个时代的民众,向往美好、安宁,祈盼兴旺、发达,崇尚正义、进取的人本心愿。古人如此,今亦如此。这就奠定了夜故事这一文化活动形式顺应民心的基础,与党的安定团结、和谐社会的主旋律相吻合。如《仙女散花》、《天地人和》、《金雀送福》、《观音坐莲》、《金猪赐福》、《岁岁平安》、《财神到》等故事,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无不渗透着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的深情厚谊。

    夜故事是群娱众欢的群众性龙头文化活动。夜故事简单易作,单人、家庭、单位、团体都可以装演。每逢夜故事装演,一出场就是几十台。其中1996年、2004年、2007年由县委、县政府两办发文举办的夜故事会演规模最大,分别为89台、135台、75台之多。装故事是“全民参战”,看故事则是万人空巷,不仅在城的男女老幼奔走看故事,临近乡镇,周边县市如临武、广东坪石、郴州良田等地的人们都专程赶来观看。2007年的夜故事,观众在十万以上,从立交桥到中夏公园,宽40米,长一公里之路段和一万八千多平方米的中夏公园都被观众和故事挤得水泄不通。这十多万观众,随着夜故事队伍的行进,一路跟随,兴高采烈,欢乐无比,从晚6点聚集,持续到夜10点才乘兴而散。

    受夜故事的渲染,这些装、演夜故事的人们,平常都是群众文化活动的骨干,在广场文化、庭院文化、社区文化中,到处可见这些文艺骨干的各种娱乐、健身活动。

    夜故事是群众性综合艺术活动。较完美的夜故事需要主题创意、戏剧化妆、美术设计、灯光布景、音乐配置等。所以它是集文学、戏剧、音乐、美术、灯光于一体的综合艺术。但是,这些艺术是易教、易懂、易学、易做的基础艺术,一般群众都能见而会之。夜故事艺术的群众性和普及性,为部分潜质较好的文艺骨干钻研、学习专业艺术,提供了深造平台,奠定了人们爱文艺、学文艺、参与文艺活动的基础。

    夜故事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宜章县域文化的传统特色之一,是本土群众文化的龙头文化,它是宜章人民用夜故事形式把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集中展示,以求得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升华的文化艺术形式。是劳动人民把自己的劳动结晶和思想、道德、情操、精神风貌,以及民俗、民风、民情、民意,用夜故事形式传承给后代子孙,寓教于乐的特殊方式。因此,夜故事在社会教育、社会文化、文学艺术诸方面有着独特的价值。

    1.社会教育价值。

    其一,夜故事的装演需要家庭或家族、团体、单位众人合作才能完成,无形中,使人们形成一种团结、协作、同劳共乐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一年年,一代代通过夜故事的制作、装演传承下去。

    其二,夜故事的内容,大部分都体现了人们精诚团结、勤劳奋发、好学上进、尊长爱幼、友好和睦、保家卫国、积德施善、造福于民、乐于助人等高尚情操和优良品德,通过“演”和“看”,寓教于乐,群娱众乐,潜移默化地教育了大众,对建设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城乡,有着其他方式无可替代的意义。

    2.社会文化价值。

    夜故事与其他文化活动的区别,在于“故事”本体。这个“故事”并非像电影、电视、小说、戏剧等艺术形式,全篇展示于目,而在于“见其形悟其意”,需要观众再创作,具有更大的想象空间。它虽然雅俗共赏,但随着观众阅历、知识、见闻厚薄,文化修养不同,审美素质各异,各人领悟的、联想的、理解的不尽相同,其意境也就不同。也许是一个故事人物,也许是一个故事细节,也许是一个故事段落,也许是这个故事的全部,乃至与这个故事相关联的其他背景,这是吸引观众的重要因素之一。夜故事与平常舞龙、耍狮子等文化活动的区别也在这里。一般的舞龙、耍狮仅仅是“故事”素材,没有剪裁、提炼成故事主题,所以,难以表现具体内容和寓意。

    通过多年的尝试,夜故事的装演保持了原有的民俗、民风特色和地方特色,更显得趣味盎然,它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体现了邻里间、人际间和谐共乐的情趣,团结协作的精神,乐观向上的意识。夜故事是宜章民俗文化、社会文化的奇葩,是建设和谐宜章的重要载体,是推介宜章、宣传宜章的重要手段。

    3.艺术价值。

    夜故事装演的全过程,需要选题创意、化妆着装、戏剧造型、美工装饰,配以道具、音乐、器乐等。因此,它是集文学、戏剧、舞蹈、美术、音乐、灯光、布景等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夜故事是与观众零距离接触的艺术,化妆的浓淡、服饰是否得体、背景是否恰当、道具是否机巧、整体画面是否和谐美观,观众一览无余。所以,每一个环节都很讲究,几近专业。这些艺术通过言传身教,根植于群众,普及于群众,使夜故事分布地区,涌现出大批群众文化活动队伍,为建设新时期城镇、乡村和谐文化奠定了基础,其艺术价值已超出了夜故事本身。

    2008年,宜章夜故事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宜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该项目的保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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