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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炭花舞
七江炭花舞
    七江炭花舞是一种古朴优美、刚柔相济、以打击乐为伴奏的民俗舞蹈,是梅山文化中独特的传统舞蹈艺术。一般由两人表演,舞龙灯时,七江炭花舞在前开路。炭花舞主要流传在湖南省隆回县七江乡。

    七江炭花舞历史悠久,由古梅山先祖夜里狩猎时照明的火把发展而来,后又结合了照鱼用的炭灯,是梅山地区渔猎文化的活化石。

    唐宋时代,龙灯舞传入七江一带,夜里舞龙时,需要灯光照明,人们就用炭灯照明,为舞龙灯的队伍开道。

    后来,通过无数艺人的不断加工提高、传播,照明用的炭灯发展为表演性的炭花舞。舞龙灯时它继续为龙灯队伍开道,不舞龙灯时,它又成了人们生活中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形式,并成为梅山人婚丧嫁娶和各种喜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演出节目。

七江炭花舞经历了梅山先祖时代的萌芽期、唐宋以后的孕育期、明中至民国的成熟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新的发展期等阶段。

    炭花舞由两人表演。表演时,用枞树膏或栗树炭皮作燃料,装入用铁丝编成的小网笼中,再用棕绳将铁丝笼系于竿上端。炭花点燃后,甩动灯笼起舞,火星飞溅,宛若游龙夜空翻腾,使人眼花缭乱,奇美异常。舞蹈动作有“雪花盖顶”、“黄龙缠腰”、“双龙抢宝”、“8字回纹”、“扫地莲花”、“朝天三炷香”等。表演时两手握住竹竿下端,右手在上,左手在下,两手相距一尺左右。

    与之相关的制品及作品有:

    服装:便装。

    道具:铁丝灯笼2个,每个直径4寸,用绳子系在竹竿上端。竹竿两根,每根长5米。棕绳2根,每根长5米。

    燃料:枞树膏或栗树炭皮。

    炭花舞传承全靠口授心传,并打破了父授子承这种普遍的传承方式,没有谱系记载,历史传承人难以一一厘清。通过大量走访,现知的传承人有:

    胡多文:1840年生。

    胡锦勋:1850年生。

    胡华生:1873年生。

    胡杏武:1913年生。

    胡国辉:1930年生。

    胡光河:1937年生。

    胡光旦:1947年生。

    七江炭花舞基本特征:

    七江炭花舞道具简单,演员少,不受表演场地限制,舞蹈动作刚柔相济,千变万化,观赏性强,随时随地可表演,是梅山人的一道文化“家常菜”。

    七江炭花舞主要价值:

    1.历史文化价值。

    七江炭花舞是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生动地体现着这一地区的文化传统。是渔猎时期诞生的舞蹈活化石,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积淀,表达着古梅山的传统民俗,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2.美学价值。

    七江炭花舞舞动时,灯笼里的炭花火星飞溅,若游龙翻腾,如赤练疾驰,使人眼花缭乱,奇美异常,独具一格,有着独特的美学价值。

    3.炭花舞的艺术价值。

    七江炭花舞表演者运用5米长的竹竿和灯笼,利用甩、抛、绕、抖、收和弓步、大八字步、蹲拄等肢体动作,使舞姿千姿百态,变化万千,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2008年,七江炭花舞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该项目的保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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